112年「林產類農產品初級加工場」政策說明會暨教育訓練

  • 緣起: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依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18條規定,於109年發布「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管理辦法」並公告「農產品初級加工場適用之特定品項加工產品及其加工方式」,其中包括林產類初級加工場、特定品項及加工方式相關規定。現為配合產業發展需求,爰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12年3月預告修正「農產品初級加工場適用之特定品項及其加工方式」,針對林產類新增副產物之非食用及可食用表列,並將製炭等加工方式移至副產物之非食用表列,可食用表列新增乾燥及粉碎之加工方式,另新增臺灣山茶等六項原料及臺灣山茶等十二品項,以及增修備註文字。
    為使各林管處、直轄市、縣(市)政府林業主管單位,於輔導與受理林農或林業合作社、農會等農民團體申請林產類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登記業務之經辦人員,能充分瞭解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管理辦法中屬林產類之相關規定與受理審核時應注意事項,爰委託臺北市林業技師公會辦理本政策說明會及訓練課程。說明會除說明相關法令、政策外,並將針對縣市政府人員受理林農、農民團體提出林產類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登記之申請書件時,其申請表單之填寫方式、審核程序及其注意事項詳加解說,以提高業務人員對此新制度的認知,俾使各林管處人員瞭解相關法令政策,有效率的輔導租地造林人進行林產物初級加工,並使地方林業主管機關受理林產類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申請案件後,能加速審核與確實管理。
  • 主辦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
  • 承辦單位:臺北市林業技師公會
  • 參加對象: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林產類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登記相關業務經辦人。
    • 林務局各林區管理處辦理國產木竹材利用推廣與產銷輔導、林業永續多元輔導方案業務承辦人員。

    • 報名方式:
  •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2年6月30日止。
  • 網路報名:林務局網站報名(依報名分配選擇報名場次)
  • 各場次以40人為限,以「報名分配機關」之相關業務經辦人為主,如該場次報名人數超額,主辦單位保留篩選名單與調整場次的權利,
  • 時間及場次請至: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 線上報名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