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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訓目標:
農業部農糧署為推動農產品生產到初級加工一元化管理制度及協助農民及農民團體取得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登記證,以提升農產品附加價值,本(114)年度依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管理辦法指定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以下簡稱食品所)辦理「加工技術及食品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農糧類)」,強化農民及農民團體對食品衛生安全與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管理相關法規的認知及農產品原物料與加工製程把關能力,以確保農產加工品品質與衛生安全,完成本訓練並考試合格取得及格證書為申請農糧類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登記之應備文件。
二、培訓對象/資格:
為使訓練資源有效用於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管理制度之推動,本計畫培訓之農民及農民團體應具備下列條件並檢具證明文件,於報名時備齊資料進行書審,若資料不齊或不清楚者視同資格不符不予錄取。1.遴選優先順序及應檢附文件:
2. 經上揭順序遴選後有餘額者,由主辦單位開放農糧署各區分署、農業部各打樣中心推薦適合人員,依報名先後順序遴選調訓。
三、培訓內容:
本培訓計畫課程包括「農產加工危害管制及相關法規實務」系列及「原料保藏及初級加工作業實務」系列共40 小時,筆試1 小時。
四、訓練費用:
由農業部農糧署『114 年推動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管理制度計畫』補助支付,酌收課程費用每人500 元,所收費用全數使用於開班業務,惟學員所需之交通、住宿費請自理。
五、報名方式:
114 年03 月19 日12:00 起開放報名,至各場次報名截止日期或額滿為止,一律採線上報名,掃描QRcode ,並上傳相關資料。
六、辦理地點/時間/報名截止日:每場次40~45 名。
七、錄取公告及調訓通知:
於每場次開班前三週於食品所產業學院最新消息公告錄取名單 (https://reurl.cc/5DLNvv), 並另以簡訊、mail 通知學員上課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
八、繳 費:
符合資格接獲錄取通知匯款帳號後7 天內完成匯款,(未完成滙款者視同放棄資格,另由主辦單位遞補候補人員)。
九、發證資格:
符合報名資格全程參訓(缺席時數不得超過總上課時數1/10)且經考試成績及格者(70 分(含)以上),即能取得「加工技術及食品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農糧類)」訓練及格證書,未及格者得補考,以1 次為限。
十、承辦聯絡人:
食品所食品產業學院 劉小姐 03-5223191 分機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