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有函釋農糧產品加工室不宜販售自產加工品,是否可立法明文列入初級加工場可販售自產加工品,並建議將食農教育與初級加工與初級加工場域結合。

食農教育範疇包含農業的產製儲銷、飲食文化等,辦理食農教育相關課程之學校、農會、農民皆可規劃及結合農業加工場為教育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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