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農/水產加工品品牌包裝提升獎助計畫簡章

壹、計畫目的

農產加工整合服務中心為協助農/漁友建立品牌經營基礎,加強產品包裝視覺效果,以達到農/水產加工品精緻化,本(114)年度辦理「農/水產加工品品牌包裝提升獎助計畫」,藉此激勵更多農/漁友加入加工行列,共同創造臺灣農/漁業多元商機。

貳、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農業部

二、執行單位:財團法人農業科技研究院(以下簡稱農科院)

三、協辦單位:
✨國立臺灣大學農產加值打樣中心
✨國立中興大學農產加值打樣中心
✨國立嘉義大學農產加值打樣中心
✨國立宜蘭大學農產加值打樣中心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水產加值打樣中心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農產加值打樣中心

參、申請資格

一、申請人須為農業部公告之「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管理辦法」所稱之農民或農民團體且曾至打樣中心諮詢打樣有案,每一單位以申請一案為限。

二、申請人須提供新品開發或原有產品包裝提升的具體可製作之包材設計圖稿,且此設計圖稿不得為政府單位其他補助計畫之成果。

三、申請產品須為使用臺灣在地可溯源的生產原料,且由農/水產品初級加工場生產或由具有工廠登記證的食品工廠代為加工的農/水產加工品。

四、申請產品須有完整的食品標示及營養標示,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規,並檢附本年度或最新一批次產品的合格檢驗證明文件。建議檢驗項目如【如附件 1】所示。

肆、獎助方式

一、本計畫預計獎助 15 案,每案獎助包材製作費用最高新臺幣 5 萬元整,全額應用於品牌包裝包材改善,不得用於包裝設計費。

二、獲獎助者最遲須於本年 8 月 29 日前完成包材驗收,並提送獎助包材製作款項撥付申請資料,由執行單位撥付獎助金予包材製作廠商,逾期視同放棄請領。

三、獲獎助者於獲獎助 1 年內,提供獎助包材產品銷售情況,並配合執行單位進行聯合宣傳。

執行流程
執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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