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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銷的加工產品需要工廠登記證為依據。建議可先於農地上合法取得農產品加工室,逐漸提升衛生安全及運作規模,可行的話,進一步提升轉為申請食品工廠登記證,以符合外銷需求。
初級加工品標示仍需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辦理,另製造者部分,須依所授予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登記證內容標示。
有無申設初級加工場的差別在農產加工品是否可上架、上通路(需食品工廠登記證)販售,若有初級加工場證號則可合法將產品上通路販售。
食農教育範疇包含農業的產製儲銷、飲食文化等,辦理食農教育相關課程之學校、農會、農民皆可規劃及結合農業加工場為教育場所。
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農民從事自力耕作之農、林、漁、牧收入,不論所採銷售通路為何,均無課稅問題。惟經營樣態、產品型態較複雜者是否課稅,因涉個案實務認定,仍應以財政部與稅捐單位實際判斷為準據。
未來會著重在行銷的實務面,提供更完整的行銷資訊,讓農產品銷售管道更符合市場需求。
農產加工整合服務中心服務從作物原料、打樣設備、樣品量產、包裝設計文案規劃、行銷推廣、技術媒合與輔導縺結,多元通路媒合管道,請農友多加利用。
未來會將此部分加入計畫,結合包裝設計、產銷履歷,強化加工產品之行銷。
將針對初級加工品辦理創意加工比賽,藉由比賽激發大家創意和帶動產品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