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我是一名漁民,若要加工水產品來販售,是否需要登記?

需要。必須取得「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登記證(水產類)」,且加工場設施需符合食品安全與良好衛生規範。

什麼是「二去、三去」加工?適用哪些魚種?

「二去、三去」指去除鰓、鱗、內臟、殼等非食用部位,適用於魚類、蝦類及甲魚等。

水產類
水產類
我自己加工的魚肉需要貼標嗎?標示內容有什麼規定?

是的,產品應依食品安全法第22條等規範清楚標示,包括加工場登記證號、品名、成分、有效日期等。如有包冰,應標示冰重比例。

圖片提供:農業部漁業署
圖片提供:農業部漁業署
水產品加工用水可以不是自來水嗎?

可以,但需經適當物理或化學處理,並每日檢測 pH 值與餘氯,符合飲用水標準。

我需要什麼資格才能合法經營初級加工場?

經營者或從業人員須完成「加工技術及食品安全衛生教育訓練(40小時以上)」及「水產食品安全管制系統訓練班(30小時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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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產品加工後需儲存在什麼溫度?

冷凍品需保持在 -18°C 以下,冷藏品保持在 7°C 以下且避免劇烈溫度變化。

加工過程中刀具與器具如何管理?

應每四小時清洗與消毒一次,且需定期維修、更換,避免異物混入產品。

我如何確保消費者能追溯我的產品來源?

需建立產品追溯系統,記錄養殖來源、供應商、加工批號、出貨時間與對象,並保存至少 5 年。

我做的是產銷履歷水產品,加工後可以使用履歷標章嗎?

可以,但前提是使用履歷原料,且通過第三方驗證機構查核合格,才能使用標章並以履歷產品名義銷售。

若產品出現品質問題或遭客訴,要怎麼辦?

應建立完整的處理機制,包括紀錄發生原因、改善流程、預防措施及追蹤回收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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