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A 農產加工種類多元且複雜,目前開放申請之品項以低水分含量之農產加工品為主。醱酵、釀製、果醬、果醋、精油、米香、燻肉、鹹蛋等傳統加工食品,因製程方式多元,若無妥善執行製程控管,將提高產品變質或污染之風險,且產生之廢棄物及污水具高污染性,需從產品安全與農地永續利用等角度進行個案評估,暫不納入本次開放品項,所提建議將作為後續滾動檢討議題。
A 酒類為醱酵製程,非屬初級加工範疇。
A 初級加工場申請資格為農民或農民團體,若為農民團體可由代表人申請,未來產品可用農民團體做為出品人,則產品即可溯源追溯。
A 除了申請對象資格、土地、規模、原料等規定外,仍需符合正面表列之項目或取得產銷履歷加工驗證或有機加工驗證者才得以申請登記初級加工場。
A 農民得依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於農業用地上申請作為農糧產品加工室合法使用,並無限制土地須為自有或租賃。
A 加工動線之規劃設計因各種加工樣態及場域不同而須有不同之規劃,農糧署可提供規劃原則,作為參考。
A 農糧署可針對個案輔導,依產製品項、食安法規及設施容許狀況,規劃符合農友需求之加工室,歡迎與農糧署聯繫提出輔導需求。